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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使用航班】: 亞洲航空
桃園/清邁 FD-243 18:25 / 21:40
清邁/桃園 FD-242 13:25 / 18:10
每週五出發航班時間更改如下:
桃園/清邁 FD-243 20:35 / 23:40
清邁/桃園 FD-242 15:10 / 20:10
※此行程表中所顯示航班僅為參考航班,最終確定之使用航班,以說明會資料為準,恕無法指定!
※若因航班調度及其他因素,本公司保留調整航班之權利,並將立即通知各位旅客!
【售價注意事項】:
小孩佔床同大人價、2歲(含)至11歲(含)小孩可不佔床扣新台幣$1000元
嬰兒新台幣$4000元 (已含稅險燃料費、不含簽證費)、全程單人房差 $4000
【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1.購物站:珠寶、乳膠、皮件。
2.自費:A、美塞邊界+上大其力城 THB1,700元
B、DOI TUNG ROYAL PARK 皇太后行宮+御花園 THB1,000元
3.北/高接駁:自理。
4.本專案機票限團去團回,不得脫隊或延回,機票一經開出,不得退票、改期。若出發後於行程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行程恕不退費。於行程中自行脫隊者將補收新台幣$ 6000元/站之責任險費。
5.餐食如遇季節關係或預約狀況不同,若有更改敬請見諒。
6.如遇觀光地區休假及住宿飯店地點調整,本公司保有變更觀光行程之權利。
7.本優惠行程僅適用本國人 (需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及臺胞簽證)參團有效;非本國籍之旅客,每人須補收新台幣$8000元非優惠價差。
8.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若遇特殊情況將會前後更動或更換觀光景點; 遇季節性變化或有餐食變更之情形,本公司將保有變更行程及餐食及住宿內容之權利。
9.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台灣地區將會派遣領隊隨行服務。
10.此行程使用航空公司規定,報名付訂後,如要取消此行程,則須沒收全額訂金。請特別注意。
【以上報價包括】:
*臺北/清邁來回經濟艙機票。
*表列餐食、景點、住宿飯店(兩人一室)、車資。
*保險:四千萬履約保障險、兩百萬責任險及二十萬元意外醫療給付。
【以上報價不包括】:
*新辦護照每人NT1,500元、簽證費用NT1,400元/人。(證照費用,以相關單位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
*導遊、領隊、司機小費:10 人以下(含) NT.2000/天*天數,由團員平均分攤;10 人以上 NT.200/ 天/人*天數。
*個人之消費電話費、洗衣費、飲料費、房間服務費行李超重費及其他個別要求之費用。
*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請自行投保。
(注意事項:燃油稅開徵日期及加收金額,以航空公司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證照費用,以相關單位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
【泰國簽証需知】
(一)觀光單次簽證準備資料
1.[泰國簽證基本資料]需申請者填寫完整,簽名後正本繳回辦理簽證。
2.[護照正本]六個月以上有效期,護照內不可以夾或釘任何資料。
3.[中華民國身份證影本]須為原比例清楚完整的影本,請勿翻拍(正反面用A4白紙影印在同一張,不須裁剪)。僑居身份者,需有效之入出國許可(影本空白處填寫電話)。
4.[戶籍謄本影]14歲以下沒有身分證申請者,請附上3個月內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二吋彩色白底近照一張] 背面簽寫姓名。
**請注意!照片審查非常嚴格,請務必提供符合尺寸規格的6個月內之照片**
六個月內,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2至3.6公分照片詳細規格-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之兩吋照片,不可張開嘴巴(包括嬰兒),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眼鏡不得反光、眼鼻口臉及兩耳不得遮蓋,照片不得修片或翻拍或合成。
★請注意★
1.簽證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
2.電子簽證上傳後無法撤件抽取護照,不准件一概不退費,無論核發簽證與否。
3.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4.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而停留期限請依各簽證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雙重國籍國人注意事項
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時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
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惟須符合下列要件:
(A)中、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
(B)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
(C)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
(三)若出身地為(越南、高棉、寮國)者,申請簽證注意如下
若<無>工作者,需附上:
(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土(存款五十萬元以上)。
(C)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F)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G)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若<有>工作者,需附上:
(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公司執照影本。
(C)需一年以上的公司在職証明(需英文打字)內容需註明本人在公司擔任的職位、年資、薪資。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F)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G)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需本人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