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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報價包括】:
*來回經濟艙機票乙張。
*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稅、以及代辦服務費。
*全程表列之餐食、景點、住宿飯店(兩人一室)、車資。
*保險:兩百萬履約責任險及二十萬元意外醫療給付。
【團體使用航班】
長榮航空
去程:台北/清邁 BR257 0725/1025
回程:清邁/台北 BR258 1130/1645
※正確航班時間以航空公司公告為準(航空公司以出發日為主)
※此行程表中所顯示航班僅為參考航班,最終確定之使用航班,以說明會資料為準,恕無法指定!
※若因航班調度及其他因素,本公司保留調整航班之權利,並將立即通知各位旅客!
▲本行程使用之票種為團體機票,因此無法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
【售價注意事項】:
小孩(2~12歲)費用:2足歲至12歲足歲小孩佔床同大人價,不佔床-1,000/人。
2足歲以下嬰兒費用:6,000元(已含稅燃料費、不含簽證費)
指定單人房補價差(全程)之費用:4000元 (本行程酒店住宿皆為二人一室,二張單人床房型,如需指定大床房型,亦可能需加價與無法保証用房,如遇單人報名時,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差,敬請見諒)
【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本行程為聯營團體行程。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5人以上(含);最多為40人以下(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若當團人數為15人以下,本公司將依觀光局定型化契約精神於團體出發7日前通知取消出發;但若報名旅客仍希望成行,得經雙方同意,改以個人旅遊MINI TOUR型態進行,台灣不派領隊隨行。
◎推薦自費:【夜間野生動物園(NIGHT SAFARI)THB1000】
此一園區是泰國第一個在夜晚還能夠觀賞野生動物的動物園,園內分為東區(NORTH ZONE),搭乘遊園車前進213公里路線近距離觀看兇猛野生動物如獅子、狼、黑熊、黑豹、鱷魚、馬來熊 …等『肉食性動物』。南區(SOUTH ZONE),一樣搭乘遊園車前進243公里路線近距離觀看兇猛動物如長頸鹿、猩猩、河馬、袋鼠、梅花鹿、班馬、犀牛..等『草食性動物區』,步行區(WALKING ZONE)全長12公里路線環繞著美麗的天鵝湖,湖中還有定時的水舞秀,徒步中可觀賞近400多種『珍奇禽獸』。園區還有(自費買)飼料喂食動物區、(自費)騎馬區、PHOTOCENTER (自費)抱動物照相館..等。
◎採購安排: 乳膠品、燕窩展示中心、珍寶苑 (購物站團體必需同進同出如無法配合等待,請改無購物行程不便之處請見諒)
【以上報價不包括】:
1.導遊、領隊:10 人以下(含) NT.2000/天*天數,由團員平均分攤;10 人以上 NT.200/ 天/人*天數。
2.證件費用:泰國簽證:NT1700元/人/每人護照新辦費用:1500元/每人(證照費用,以相關單位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
泰國簽證文件 $1300 :
a. 護照正本 (至少六個月有效期)
b. 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一份 (未滿18歲請附戶口名簿影本)
c. 二吋彩色白底,頭部3.6公分至3.2公分大小,照片一張 ( 六個月內 )
d. 每人提供兩支臺灣電話號碼以供泰簽處備查.
3. 小孩(2~12歲)費用:2足歲至12歲足歲小孩佔床同大人價,不佔床-1,000/人。
4. 2足歲以下嬰兒費用:6,000元(已含稅燃料費、不含簽證費)
5.指定單人房補價差(全程)之費用:4000元 (本行程酒店住宿皆為二人一室,二張單人床房型,如需指定大床房型,亦可能需加價與無法保証用房,如遇單人報名時,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差,敬請見諒)
◎其他備註說明:
1.本專案機票限團去團回,不得脫隊或延回,機票一經開出,不得退票、改期。若出發後於行程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行程恕不退費。於行程中自行脫隊者將補收新台幣$ 6000元/站之責任險費。
2.本優惠行程僅適用本國人 (需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及臺胞簽證)參團有效;非本國籍之旅客,每人須補收新台幣$8000元非優惠價差。
3.此報價已經分攤65歲以上老人與小孩的優惠票價差,如產生恕不退還優惠票價差。
4.如遇客人臨時取消出團,必須於出團前至少45天告知,若超過期限,須依航空公司規定補收開票之票價差,為確保品質,每團名額有限,故本公司保有接單及付款方式受理與否之權利。
5.23歲(含)以下及65歲(含)以上報名人數不可超過半數,如旅客為特殊身分(非本國籍、華僑、學生團) 超過半數, 則團費另議,並祝您旅途愉快。
【泰國簽証需知】
(一)觀光單次簽證準備資料
1.[泰國簽證基本資料]需申請者填寫完整,簽名後正本繳回辦理簽證。
2.[護照正本]六個月以上有效期,護照內不可以夾或釘任何資料。
3.[中華民國身份證影本]須為原比例清楚完整的影本,請勿翻拍(正反面用A4白紙影印在同一張,不須裁剪)。僑居身份者,需有效之入出國許可(影本空白處填寫電話)。
4.[戶籍謄本影]14歲以下沒有身分證申請者,請附上3個月內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二吋彩色白底近照一張] 背面簽寫姓名。
**請注意!照片審查非常嚴格,請務必提供符合尺寸規格的6個月內之照片**
六個月內,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2至3.6公分照片詳細規格-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之兩吋照片,不可張開嘴巴(包括嬰兒),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眼鏡不得反光、眼鼻口臉及兩耳不得遮蓋,照片不得修片或翻拍或合成。
★請注意★
1.簽證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
2.電子簽證上傳後無法撤件抽取護照,不准件一概不退費,無論核發簽證與否。
3.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4.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而停留期限請依各簽證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雙重國籍國人注意事項
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時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
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惟須符合下列要件:
(A)中、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
(B)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
(C)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
(三)若出身地為(越南、高棉、寮國)者,申請簽證注意如下
若<無>工作者,需附上:
(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土(存款五十萬元以上)。
(C)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F)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G)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若<有>工作者,需附上:
(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公司執照影本。
(C)需一年以上的公司在職証明(需英文打字)內容需註明本人在公司擔任的職位、年資、薪資。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F)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
(G)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需本人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