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團備註
【費用包含】:
1. 團體來回機票。
2. 行程表所註明之餐食、景點門票、住宿飯店及當地交通接送費用。
3. 五百萬旅責險及二十萬意外醫療險,0-14歲及70歲以上則為二百萬旅責險及二十萬意外醫療險 。
4. 兩地離境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以上報價不包括】:
※導遊、領隊、司機小費(服務費是各位貴賓給予領隊、導遊、司機等人員之肯定與鼓勵。建議每天約NT250元/每人)。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每日旅館客房清理及行李小費。
※護照新辦,持外國護照之旅客需加收團費每人NT,2000元。
※個人之消費電話費、洗衣費、飲料費、房間服務費行李超重費及其他個別要求之費用。
※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請自行投保。
※旅途中於外站脫隊者,需加收團費每人NT$2000元。
※託運行李總重超過團體票價所含20公斤者,以每5公斤為單位計費,開票前確認加購;如欲指定機上座位,也請事先加價需求。(加購行李公斤數與指定座位,請洽業務單位)
(注意事項:燃油稅開徵日期及加收金額,以航空公司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證照費用,以相關單位公告日期及價格為主)
【團體使用航班】:
※正確航班時間以航空公司公告為準(航空公司以出發日為主)!
※此行程表中所顯示航班僅為參考航班,最終確定之使用航班,以說明會資料為準,恕無法指定!
※若因航班調度及其他因素,本公司保留調整航班之權利,並將立即通知各位旅客!
【售價注意事項】:
飯店房型為兩人一室,旅客報名為單數(或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可協助安排與同性別團員進行分房(但無法保證)。若無其他團員可配房,則需補收單人房價差,敬請見諒!
【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1. 本專案機票限團去團回,不得脫隊或延回,機票一經開出,不得退票、改期。若出發後於行程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行程恕不退費。
2. 本行程報價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旅客,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3. 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為了防止恐怖活動,預定於2007年11月20日起開始實施外國人入境日本時需提供個人識別資訊,也就是本人指紋及臉部照片拍攝;
拒絕提供者將不獲准進入日本並令其離開日本。
4. 飯店及航班皆不可指定,最終確認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5. 請確認護照效期必須於本行程回國日算起,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方可出國。如為役男或接近役齡男子,請向所屬兵役管轄機構,加蓋允許出境兵役章。
6. 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若遇特殊情況將前後更動或更換觀光景點;遇季節性變化或有餐食變更情形,本公司將保有變更行程及餐食內容權利。
7. 為確保品質,每團名額有限,故本公司保有接單及付款方式受理與否之權利。
8. 特別說明: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團員之旅遊權益,本行程年滿70歲以上及行動不便之貴賓,必須有同行家人或友人報名,不便之處,尚祈鑑諒。
9.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
10. 日本房型除和式外,皆為兩張床,少有一張大床情形,大床房型可需求但不保證有,會以當天入住情形為主!
日本房型除和式房外,少有3人房型,如需加床團體三人房會則是:(1)二小床+一沙發床(2)一大床+一小床,皆可做需求但不保證會有,會以當天入住情形為主!若無需求到三人房請分出一人與他人同住,敬請見諒!
◎「兒童不佔床」,指2至12歲(含)不佔床位的兒童,依照飯店規定,一般飯店一間房僅允許一名不佔床與大人同住。
◎ 日本的房型小,團體房為2張標準單人床,若旅客需求小孩不佔床或大人加床等請考量清楚。
11. 日本大多無純素食(精進料理)餐廳且素食料理菜色樣式不多與較為簡單之菜色,故素食者建議可先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敬請理解。
日本境內自來水冷水可生飲,但因此旅館房間少有熱水提供,若有需要,請自行使用房間之熱水壺煮沸或自購礦泉水飲用。
12. 前往海外旅遊攜帶現金限制:(A)台幣不超過60,000元。(B)外幣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在此內)。
13. 國際電話撥打方式:
【台灣】→【日本】台灣國際碼002+日本國碼81+當地電話號碼(去掉最前面的0)
【日本】→【台灣】日本國際碼001010+台灣國碼886+台灣電話號碼(去掉最前面的0)
14. 日本時差全國同屬一個時區,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9小時,台灣時刻+1小時。
15. 出發前如 貴客任意取消(解除)旅遊契約,依觀光局頒佈之《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7條規定,除應繳交證照費用外,並依下列標準賠償本公司: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31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10%。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20%。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2日至2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30%。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1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50%。
◎取消通知於出發當天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致未能出發,亦未能中途加入旅遊者,視為取消旅遊,賠償金額為旅遊費用100%。
◎本公司如證明所受損害超過上開標準者,得就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如簽署《國外(個別)旅遊契約書》,出發前如 貴客任意取消(解除)旅遊契約,除應繳交證照費用外,並依第16條規定辦理。
16. 本公司保留有調整行程先後順序之權利。
17. 行程內設定餐食如遇季節或預約狀況不同,會有更改,敬請見諒。
18. 多數日本溫泉飯店之泡湯區,皆有張貼禁止身上有刺青或紋身之旅客進入泡湯之標識及警語,再請旅客見諒!